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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贴] 中国汽车业迎三包大考 法案最快明年下半年实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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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yqc2016Lv.12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-11-22 12:40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 从来没有一个产品的三包法案,能够经历如此多的波折,而且连一小步都没有迈出去,这就是中国汽车业的三包法案。从2004年酝酿起草至今,搁浅了7年。直至今天,随着国家质检总局三包听证会的召开,中国的汽车消费者又看到了三包的曙光。

  汽车三包历经七年之痒

  纠结了近七年的汽车三包法案在经历了中汽协的唱空、汽车经销商的叫苦后,在10月26日的听证会后再度陷入沉寂。但据接近国家质检总局的人士向记者透露,质检总局此番推动汽车三包法案出台的决心很大,并非像外界所传再度“流产”。但眼下由于尚有诸多细节需讨论,今年年底之前汽车三包法案很难出台,且由于新法案要为厂商与经销商之间留下足够的过渡期去磨合(即在法规出台与法规实施间留下时间间隔),汽车三包法案最快也要等到明年下半年才能实施。

  所谓的“三包”,即是指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“包修、包换、包退”的简称,而汽车三包法案即是指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  其实早在2004年底,质检总局就征集过对汽车“三包”的意见,但此后却搁浅了7年。直至今年9月21日,国家质检总局对外发布公告,征求对“三包”意见稿的意见,同时也征集听证陈述人报名参加听证会,汽车“三包”由此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。

  但在此次征集意见期间,有关汽车“三包”的争议依旧很大。其中反对态度最为鲜明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就表示,汽车行业对汽车实施三包持积极态度,但目前条件尚未成熟,规定过于简单,存在漏洞,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纠纷的判定处理程序,没有一个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能对故障进行评估,应该分步实施,待各项条件基本成熟后再全面推进。

  新旧三包法案之对比

  对比质检总局此次发布的汽车三包法案征求意见稿与2004年的草案,不难发现新征求意见稿基本上是以2004年的征求意见稿为框架,进行了少量的修改,但新规已厘清了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,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多的保护。

  如旧意见稿中对经销商接收车时有规定,汽车产品经过修复或者办理过任何购车手续的,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。但在新条例中,这一句话却删去了,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,这点修改意味深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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